国家发改委答记者问:部分地区光伏已具备不需国家补贴平价上网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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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1月22日)上午, 国家发展改革委在中配楼三层大会议室召开定时定主题新闻发布会,新闻发言人出席发布会,发布宏观经济运行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当前我国风电、光伏产业是否已经普遍具备平价上网的条件?未来如何保障无补贴平价上网政策落到实处?“这一问题,国家发展改革委新闻发言人孟玮进行了回复。

 

问题一:当前我国风电、光伏产业是否

已经普遍具备平价上网的条件?

 

孟玮表示,近年来,我国风电、光伏等可再生能源规模持续扩大,技术进步不断加快,发电成本大幅下降。截至2018年底,全国风电、光伏装机达到3.6亿千瓦,占全部装机比例近20%。风电、光伏全年发电量6000亿千瓦时,占全部发电量接近9%。2017年投产的风电、光伏电站平均建设成本比2012年分别降低了20%和45%。目前,在资源条件优良、建设成本低、投资和市场条件好的地区,风电、光伏发电成本已达到燃煤标杆上网电价水平,具备了不需要国家补贴平价上网的条件。这是总的情况。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能源革命的重要论述,促进可再生能源高质量发展,提高风电、光伏发电的市场竞争力,推动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近期,国家发改委、能源局印发了《关于积极推进风电、光伏发电无补贴平价上网有关工作的通知》。从消费端看,无补贴平价上网的风电、光伏电力将进一步降低用户端电价,有利于进一步提高清洁能源在能源消费总量的比重;从生产端看,无补贴平价上网政策有助于加快推进风电、光伏电站建设,加大清洁能源供给规模,也有助于推动发电企业不断改进生产技术,从而进一步推动风电、光伏等清洁能源发电成本不断降低,实现良性循环。

 

问题二:未来如何保障

无补贴平价上网政策落到实处?

 

孟玮表示,为确保这项政策能够落到实处,《通知》提出了一系列支持措施,归纳起来,重点是做到“四个保障”:

 

一是保障上网。在项目规划阶段,省级能源主管部门要督促电网企业加快建设接网工程,做好项目接网方案和消纳条件的论证工作,保障项目建成后能够及时并网运行。

 

二是保障合同。平价上网项目由电网企业按项目核准时国家规定的当地燃煤标杆上网电价,与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单位签订不少于20年的长期固定电价购售电合同。平价上网项目和低价上网项目均由电网企业保障好优先发电和全额保障性收购,同时鼓励平价上网项目通过绿证交易获得合理收入,完善支持就近消纳的输配电价政策。

 

三是保障消纳。省级电网企业承担电量收购责任,保障平价(低价)上网项目的消纳。

 

四是保障环境。在确保完成全国能耗“双控”目标条件下,对各地区超出规划部分可再生能源消费量不纳入其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考核。

 

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将积极协调和督促有关方面做好相关支持政策的落实,同时,也将及时研究总结各地区的试点经验,根据风电、光伏发电的发展情况调整完善相关支持政策和管理机制。

 

此外,孟玮对于全国发用电和投资情况进行了通报。从发电看,2018年全国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发电量同比增长6.8%,增速同比提高1.1个百分点,为2014年以来最高增速。12月当月,全国发电量同比增长6.2%,其中太阳能发电同比分别增长2.2%。

 

从用电看,2018年全社会用电量同比增长8.5%,增速较2017年同期提高1.9个百分点。其中,一产、二产、三产和居民生活用电量同比分别增长9.8%、7.2%、12.7%和10.4%,三产和居民生活用电继续保持两位数以上较快增长。分地区看,全国所有省(区、市)用电正增长,其中,西藏、广西、内蒙古、重庆、四川、安徽、湖北、甘肃、江西、湖南保持两位数增长。

 

对于重点领域改革情况,孟玮指出,稳步推进电力等重点行业和领域改革。增量配电改革、电力交易机构规范化及电力现货市场建设扎实推进;

 

深入推进价格改革。开展输配电、新能源上网电价等方面的市场化改革,组织完成地方定价目录修订工作,平均缩减地方定价项目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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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文字实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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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玮:

各位媒体朋友:大家上午好!欢迎参加国家发改委2019年首场新闻发布会。过去的一年,我委的新闻宣传工作得到了各媒体的大力支持,在此,向大家表示衷心感谢!新的一年,我们将把做好预期管理工作摆到更加重要的位置,进一步加大主动发布力度,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全力保障各媒体的采访报道需求,不断提升新闻发布时效性,为保持我国经济持续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下面,按照惯例,我首先通报8方面情况,之后回答大家关心的问题。

 

孟玮:

第一方面,关于经济运行情况

 

昨天,国家统计局发布了全年宏观经济数据。总体看,2018年面对错综复杂的国际环境和艰巨繁重的国内改革发展稳定任务,我国经济保持了总体平稳、稳中有进的发展态势。全年经济发展主要目标任务较好完成,国内生产总值突破90万亿元,增长6.6%,城镇新增就业1361万人,全年居民消费价格(CPI)温和上涨2.1%,进出口增长9.7%。同时,三大攻坚战开局良好,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深入推进,改革开放力度加大,人民生活持续改善,保持了经济健康持续发展和社会大局稳定。

 

2019年,面临内外部环境带来的一些不确定性,关键是要落实好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扎实办好自己的事,做到五个着力,即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着力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着力打赢三大攻坚战、着力深化改革开放、着力促进形成强大国内市场。国家发改委将会同有关部门,抓好这些方面重点工作的落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创新和完善宏观调控,着力增强微观主体活力,保持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将外部环境的压力转变为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动力。

第二方面,关于发用电和投资情况

 

一是发用电情况。从发电看,2018年全国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发电量同比增长6.8%,增速同比提高1.1个百分点,为2014年以来最高增速。12月当月,全国发电量同比增长6.2%,其中核电、风电、太阳能发电同比分别增长37.9%、20.6%和2.2%,水电同比下降0.9%。从用电看,2018年全社会用电量同比增长8.5%,增速较2017年同期提高1.9个百分点。其中,一产、二产、三产和居民生活用电量同比分别增长9.8%、7.2%、12.7%和10.4%,三产和居民生活用电继续保持两位数以上较快增长。分地区看,全国所有省(区、市)用电正增长,其中,西藏、广西、内蒙古、重庆、四川、安徽、湖北、甘肃、江西、湖南保持两位数增长。

 

二是固定资产投资情况。2018年,国家发改委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和国务院决策部署,把补短板作为当前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点任务,按照高质量发展要求,既坚持发挥好政府投资杠杆撬动作用,又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和社会投资作用,聚焦关键领域和薄弱环节,加大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等重点领域补短板力度,形成精准有效投资。全年审批核准固定资产投资项目189个,包括高技术、能源、交通运输、水利等重点领域。全年棚户区新开工改造627万套,为全年任务的107.4%。280万人易地扶贫搬迁任务顺利完成。172项重大水利工程已累计开工133项,其中2018年新开工11项。全年新增运营里程4683公里,其中高速铁路4100公里;新增民用运输机场6个。

 

第三方面,关于天然气供应保障情况

 

自去年11月进入供暖季以来,我国天然气消费呈现“起点高、增速快、持续高位运行”的特点。“起点高”体现在:去年11月21日,天然气消费量即突破上一年冬季8.62亿立方米的最高值。“增速快”体现在:目前,日供气量超过10亿立方米的天数已达18天,最高时曾连续2天达到10.37亿立方米。截至1月20日,累计用气量超过600亿立方米,同比增长超过15%。“持续高位运行”体现在:自12月5日以来,日消费量一直保持在9亿立方米以上;国内气田保持高负荷生产,日均产量同比增加近2000万立方米;储气库发挥重要作用,每天动用近1亿立方米;天然气进口总体稳定,进口国别日趋多元;天然气价格总体平稳、好于预期。总的看,由于天然气产供储销体系建设各项工作落实到位,资源准备扎实充分,人民群众取暖用气得到较好保障。

第四方面,关于2018年重点行业领域去产能进展

 

2018年,国家发改委会同去产能部际联席会议有关成员单位,坚持以“破、立、降”为主攻方向,持续推进结构性去产能、系统性优产能,供给结构不断改善,发展质量效益稳步提升。从目前情况看,经过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共同努力,“十三五”煤炭行业和钢铁行业去产能的主要目标任务基本完成,下一步要继续在提升供给质量上下功夫。处置“僵尸”企业的制度体系不断完善,一大批“散乱污”企业出清,工业产能利用率稳中有升。稳妥推进去产能职工安置,转岗再就业工作平稳有序。

第五方面,首届“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成果落实情况

 

首届“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成果主要涵盖政策沟通、设施联通、贸易畅通、资金融通、民心相通5大类,共76大项、279项具体成果,分工涉及30多个部门单位。截至2018年底,269项成果已完成或转为常态化工作,10项正在推进,落实率已达96.4%。主要落实情况如下:

 

在政策沟通方面,积极落实与有关国家和国际组织签署的共建“一带一路”合作文件,“一带一路”朋友圈持续扩大。“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咨询委员会和联络办公室已正式成立。一带一路建设促进中心已挂牌运行。“一带一路”官方网站对外宣介能力进一步提升。

 

在设施联通方面,中老铁路进展顺利,中泰铁路一期工程合作推进,雅万高铁22处重点工程已实现开工,匈塞铁路塞尔维亚境内贝旧段开工建设。7国签署的《关于深化中欧班列合作协议》有序落实,中欧班列铁路国际合作机制有效发挥作用,截至2018年底,中欧班列累计开行数量达到1.3万列,到达境外15个国家、49个城市。

 

在贸易畅通方面,落实《推进“一带一路”建设贸易畅通合作倡议》,持续推进经贸合作机制化建设。首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成功举办。

 

在资金融通方面,丝路基金完成增资1000亿元人民币,使用人民币对外投资取得实质性进展。中国—国际货币基金组织联合能力建设中心正式启动。

 

在民心相通方面,已向南南合作援助基金增资10亿美元,丝绸之路沿线民间组织合作网络成员扩容至310家。在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绿色、智库、新闻媒体等方面落实了一系列合作成果。

 

下一步,我们将持续抓好首届“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成果落实,确保在第二届高峰论坛召开前完成所有成果或转化为常态化工作,同时,全力筹备好第二届高峰论坛及分论坛。以基础设施等重大项目建设和产能合作为重点,解决好金融支撑、投资环境、风险管控、安全保障等关键问题,推动取得实质性进展,高质量高标准高水平推动共建“一带一路”。

 

第六方面,关于重点领域改革情况

 

2018年,我委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部署的15项年度重点改革任务,扎实推动牵头的重点领域改革任务不断取得新进展新成效。

 

一是联动推进混改、产权、企业家精神三项基础性改革。重要领域混合所有制改革试点深入推进,产权保护重点举措加快落实,推动涉产权冤错案件甄别纠正工作取得重要突破,研究制定关于企业家参与涉企政策制定机制的实施意见。

 

二是出台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18年版)》。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推动“非禁即入”普遍落实,彰显了我国推动更高水平开放的勇气和决心。

 

三是稳步推进电力、油气等重点行业和领域改革。增量配电改革、电力交易机构规范化及电力现货市场建设扎实推进,石油天然气管网运营机制改革稳步推进。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改革试点任务圆满完成。

 

四是深入推进“放管服”相关改革。启动政务服务“一网一门一次”改革,大力推动群众办事百项堵点疏解行动,在22个城市开展营商环境试评价,加快构建中国特色营商评价体系。

 

五是不断推进投融资体制改革。创新投融资方式,积极引导社会资本参与补短板项目建设。进一步深化投资管理制度改革,出台《企业投资项目事中事后监管办法》等规章制度。

 

六是深入推进价格改革。开展输配电、新能源上网电价、居民用气价格、农业水价等方面的市场化改革,组织完成地方定价目录修订工作,平均缩减地方定价项目30%。

七是加快推进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天然气产供储销体系建设取得阶段性进展,制定《关于构建市场导向的绿色技术创新的指导意见》和《关于创新和完善促进绿色发展价格机制的意见》,清洁能源消纳长效机制建设和运行调节持续加强。

第七方面,关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情况

 

一是信用信息归集共享水平继续提升。截至2018年12月底,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归集总量持续增长,联通范围不断扩大,累计归集各类信用信息突破300亿条。“信用中国”网站公示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1.47亿余条,其中行政许可信息约1.09亿条,行政处罚信息3787万条。

 

二是联合惩戒机制持续推进。会同有关部门新印发关于对会计、统计、文化市场等领域严重违法失信市场主体及有关人员开展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联合惩戒效应不断显现。

 

这里通报一组数据:2018年12月,新增失信黑名单主体信息40.7万余条,涉及失信主体约34.1万个,退出失信黑名单主体约31.8万个。截至2018年末,全国法院累计发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1277万人次,累计限制购买飞机票1704万人次,限制购买动车高铁票544万人次,346万失信被执行人慑于信用惩戒主动履行法律义务;税务部门累计公布16642件“黑名单”案件,累计限制融资授信共12920户,共有1417户当事人主动缴清税款、滞纳金和罚款后从“黑名单”中撤出。

 

三是重点领域专项治理成效显著。主要体现在4个方面:慈善捐助领域,发布了第二批失信黑名单。金融专项治理领域,发布第十批严重失信行为人名单400个;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发布《金融信息服务管理规定》,对散布虚假金融信息者实施联合惩戒。假彩票治理领域,破获呼伦贝尔特大网络赌博案等大案要案,涉赌资金流水超过1000亿,会员20余万人。社会组织领域,依法查处各类非法社会组织约6000个,破获案件7673起,其中,依法查处涉嫌刑事犯罪的非法社会组织379个,逮捕嫌疑人3344个,涉案金额高达3.55亿元。总体上看,各领域的信用事件不良率均呈明显下降趋势,平均下降22.7%。

 

四是公共信用综合评价积极推进。公共信用综合评价,是指分领域对各类市场主体开展公共信用综合评价,将评价结果推送至行业监管部门、行业协会商会和市场机构,按照评价结果对被评价主体实施差别化监管措施、行业管理和市场化服务等。近期,我委组织国家公共信用信息中心、第三方机构,推出了涉煤炭、道路客运、旅行社等三个领域的第一期评价结果,以及涉天然气领域的第二期评价结果,已通过“信用中国”网站进行公示。下一步,我们将继续积极推进这项工作,在滚动发布已推出领域评价结果的同时,按照成熟一个推出一个的原则,及时发布相关领域的公共信用综合评价结果。

第八方面,关于“十三五”规划实施中期评估有关工作进展情况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我委依法组织各地区、各部门开展了“十三五”规划《纲要》实施中期评估工作,同步组织开展国家级重点专项规划实施中期评估,对165项重大工程项目进展情况进行逐项评估,历时一年多。期间,我们会同有关方面,深化重大问题研究,强化第三方评估和大数据分析,多视角多渠道开展问卷调查。2018年12月下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听取审议了评估工作报告。

 

从评估结果看,“十三五”规划《纲要》发布两年多来,各地区、各部门扎实推进各项工作,《纲要》各项目标任务总体进展顺利,为全面实现“十三五”规划目标、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奠定了坚实基础。评估报告的具体内容,已经通过我委“两微一端”进行解读,欢迎大家登陆查询。与此同时,仍有少数目标任务进展滞后,在外部环境发生明显变化的背景下,全面完成《纲要》目标任务面临诸多挑战。

 

下一步,我们将针对评估中发现的困难和问题,特别是进度滞后的约束性和预期性指标,综合施策、压实责任,积极推动完成《纲要》明确的各项目标任务。

孟玮:

债券融资作为直接融资手段,在缓解民营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面临的融资难题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今年,我委将从三个方面着力,继续做好企业债券发行管理工作,持续增强企业债券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和水平。

 

一是聚焦重点领域。发挥企业债券对国家战略和规划的支撑作用,加大对有关重点领域和项目的支持,比如,支持长江经济带污染防治等重点项目融资。同时,加大企业债券对脱贫攻坚、农业农村、水利、生态环保、社会民生、能源、交通等基础设施领域补短板支持力度。

 

二是扩大发行规模。重点是扩大优质民营企业债券发行规模,推动债券品种创新,鼓励银行向民营企业发放3年期以上的中长期贷款,特别是先进制造业的中长期贷款。同时,协调推进发展前景较好的民营企业违约债券处置,助力民营企业纾困。

 

三是着力优化服务。主动上门对接,优化服务流程,提高企业债券的核准效率,加快核准进度。同时,支持各地发展改革部门结合实际,积极引导区域内的优质企业开展企业债券直接融资。

 

通过以上措施,助力民营经济的发展。谢谢。

记者:近期国家发改委、能源局印发了《关于积极推进风电、光伏发电无补贴平价上网有关工作的通知》,引起市场高度关注。请问当前我国风电、光伏产业是否已经普遍具备平价上网的条件?未来如何保障无补贴平价上网政策落到实处?

孟玮:

近年来,我国风电、光伏等可再生能源规模持续扩大,技术进步不断加快,发电成本大幅下降。截至2018年底,全国风电、光伏装机达到3.6亿千瓦,占全部装机比例近20%。风电、光伏全年发电量6000亿千瓦时,占全部发电量接近9%。2017年投产的风电、光伏电站平均建设成本比2012年分别降低了20%和45%。目前,在资源条件优良、建设成本低、投资和市场条件好的地区,风电、光伏发电成本已达到燃煤标杆上网电价水平,具备了不需要国家补贴平价上网的条件。这是总的情况。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能源革命的重要论述,促进可再生能源高质量发展,提高风电、光伏发电的市场竞争力,推动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近期,国家发改委、能源局印发了《关于积极推进风电、光伏发电无补贴平价上网有关工作的通知》。从消费端看,无补贴平价上网的风电、光伏电力将进一步降低用户端电价,有利于进一步提高清洁能源在能源消费总量的比重;从生产端看,无补贴平价上网政策有助于加快推进风电、光伏电站建设,加大清洁能源供给规模,也有助于推动发电企业不断改进生产技术,从而进一步推动风电、光伏等清洁能源发电成本不断降低,实现良性循环。

 

孟玮:

为确保这项政策能够落到实处,《通知》提出了一系列支持措施,归纳起来,重点是做到“四个保障”:一是保障上网。在项目规划阶段,省级能源主管部门要督促电网企业加快建设接网工程,做好项目接网方案和消纳条件的论证工作,保障项目建成后能够及时并网运行。二是保障合同。平价上网项目由电网企业按项目核准时国家规定的当地燃煤标杆上网电价,与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单位签订不少于20年的长期固定电价购售电合同。平价上网项目和低价上网项目均由电网企业保障好优先发电和全额保障性收购,同时鼓励平价上网项目通过绿证交易获得合理收入,完善支持就近消纳的输配电价政策。三是保障消纳。省级电网企业承担电量收购责任,保障平价(低价)上网项目的消纳。四是保障环境。在确保完成全国能耗“双控”目标条件下,对各地区超出规划部分可再生能源消费量不纳入其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考核。

 

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将积极协调和督促有关方面做好相关支持政策的落实,同时,也将及时研究总结各地区的试点经验,根据风电、光伏发电的发展情况调整完善相关支持政策和管理机制。谢谢。

 

来源:国家发改委、国际能源网、光伏头条

原文始发于微信公众号(坎德拉学院):国家发改委答记者问:部分地区光伏已具备不需国家补贴平价上网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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